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一、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南分署(以下簡稱貴 分署)112年8月15日農保南營字第1122035517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推廣臺灣農村常民文化使其融入現代生活厚植文化底 蘊,該分署擬透過轄內國小教師研習,共同研議農村文化 加值、轉譯與向下紮根教育推動之新創方案。 三、本次「農村常民文化教師培訓營」3場次18小時,本府同意 全程參與旨揭研習之教職人員,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,並 於研習活動後二年內覈實補休。 四、課程內容以米食、竹工藝及遊藝文化系列為主,採專家授 課、文化體驗及交流座談方式進行。五、隨函檢附112年南臺灣農村常民文化在地共創計畫「種子教 師培訓」增能課程企劃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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